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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中宣部全国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

发布时间:2014-04-17 16:35:52    

4月14日下午,中宣部全国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公共文化立法研究及代拟稿专项课题”在我校2号楼1218会议室召开启动座谈会。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社科院及我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廖祥忠副校长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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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祥忠副校长指出,今年3月,我校文化发展研究院受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委托承担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基础研究及代拟稿起草工作,该项工作受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现在又升级为国家最高层次的特别委托课题。这不仅是对我校学术研究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校范周教授研究团队的充分信任。他表示,“文化立法”关系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课题组务必要做到尽善尽美,学校也将对此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廖祥忠副校长提出,要积极发挥我校在文化、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及法律等学科交叉的科研特色,充分整合校内科研资源,同时课题组要在法律体系构建等方面向兄弟院校虚心求教,搭建平台吸纳北京市乃至全国最优秀的学者贡献智慧。廖副校长要求校内学者肩负历史责任感,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此项课题的研究。

文科科研处处长段鹏表示,将按照校领导指示全力配合好、服务好此项重要工作,同时建议要汇集校内外的专业学术力量,形成开放的研究系统,充分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广泛的数据调研和实证分析彰显我校在此领域科研的最高水平,并通过课题研究培养出一支强有力的科研团队。

与会的校内外学者分别从立法的背景、思路、原则、目标等多个角度对课题未来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并一致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要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要兼顾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性与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在明确立法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跨学科研究;要抓住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理论,科学界定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概念,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权利义务关系,在顶层设计上对公共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行深入研究与科学谋划。

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范周代表课题组表示,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公共文化立法研究及代拟稿专项课题》的理论梳理和资料收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课题正式启动之后,将吸纳校内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建科研团队,广泛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搭建科研协作体;同时要抓住课题研究的契机,着力打造文化立法的学术团队。课题组将全力以赴,争取出色完成国家交给的任务。

协同创新中心党委副书记卜希霆以及文化发展研究院课题组相关教师参加了座谈会。

此外,课题组先后赴大连、北京市朝阳区召开两次专题调研会,广泛听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者、工作者、志愿者的建议,采集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为课题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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